壹:楔子
        台灣的家制一直延續中國固有的大家族主義,常見三代、四代同居共財者。時至今曰;雖因小康家庭計劃之推行,已使家庭結構有所改變,但;維繫倫理尊卑知名份,仍為社會。家族所重視。然而;在升學主義抬頭,道德教育的漠視,工商發達;導致人際關係疏離冷漠的今日,讓下一代清楚的分辨親戚「關係」;變成一項極端困難的工作。所以;小孩子常為了不知如何稱呼來訪親戚之尊稱,而暗地裡背負沒禮貌的罪名。
        在改革習俗的浪潮之下。有許多切不合時宜之繁文縟節;被簡化、省略。也許;因應社會的脈動,某些習俗有其改變的必要,但無形之中,有些重要之禮儀(習俗)被省略,卻是非常可惜的,例如;「食新娘茶」。

貳、食新娘茶
        傳統上;台灣舊社會並不流行「鬧洞房」,而是鬧「食甜茶」這個習俗。事實上;「食甜茶」這個習俗是一個極富教育意義的禮儀,它可以算是維繫家族人際關係的第一個起源。
        早期台灣,因交通不便、農業社會早起晚歸的工作習性,所以;喜宴均安排於中午舉辦,其因於下列考量:
一、喜宴之來賓眾多,夜間舉行難以應付照明所需。
二、喜宴之舉行,無論遠近親友均邀請與宴,需為其歸程安全計較。
三、善後工作較有充裕時間,如:清洗碗盤、分送「菜尾」等。
四、讓新人有請「食甜茶」的時間。
        通常;「食甜茶」是喜宴結束之後進行,「應出席」者為新郎之血、姻親屬,「得出席」者為新郎之親朋戚友,主要目的在於;藉由「食甜茶」之過程,讓新娘與親友互相認識「甜茶」之材料;以甜料為主,並不受限(簡略者以汽水代之)。在親友坐定之後,為了催促新娘早一點出現,有人會「唸四句」如;
《新娘還在房間內,不知是在做啥代,人說新娘生真美,汝嗎出來阮看覓》
       喫茶通常由最尊長者始,但也可能因互相禮讓而出現唸四句互讓的情形,如
《新娘美貌似天仙,前世注定好姻緣,在家父母有教練,應該敬老後少年》
      喫茶者如為夫妻,則二人同座接受敬茶,新娘敬茶時;由家族中一位長者(公認有福氣之婦人)導引新娘敬茶之順序,介紹受敬茶者之呼稱,由新娘叫出稱謂並敬茶。新娘以茶盤端茶敬茶,此時;喫茶者可出題目考較新娘之耐性及風度。如;
《新娘與新郎,鞋紅衫亦紅,何一甌較甜,你來報我棒》
        其目的在於增加喜慶的熱鬧,而不在鬧。吃甜茶者於喝完甜茶之後,將「喫茶紅包」放入茶杯之內做為賀禮,亦可加唸四句聯做賀詞,如:
《甜茶吃過了,我用銀票來做鳥,新娘你看覓,按姩生才有巧》
        通常:新娘以手巾為答禮。
        以上只是一個簡單的過程敘述,在早期;這個「食甜茶」對新人的重要性,更甚於喜宴,它對新人而言有下列的意義;
一、新娘入家門,第一次正式和家人、親友見面。
二、新娘學習夫家親眾的稱謂,以利於教育下一代。
三、新人婚後,無論另立門戶與否,均已視為「成家」,而「食甜茶」新娘所收之紅包,多數即為新人私房錢,有資助其成家之意。
        直、旁系血親吃喜宴並不另備禮金,而只準備「食甜茶」的紅包,但姻親屬則需「開二條」;一為「掛聯」、一為「食甜茶」。姻親而「應出席」者為;
一、夫之母舅、衿
二、夫之母姨、姨丈
三、夫之姐夫、妹婿

參、親屬稱謂
        在中國人這些複雜的親族關係上,新一代靠著這樣一傳統習俗的導引而學習認識,但;一些「形容詞」的應用,則往往無往被明確的解釋清楚,例如:同宗、同柱。對於這些稱謂名詞,在這裡利用一些圖表來做一個簡單的解說:

一、同房:以祖父輩之分房稱之,如上圖;二代祖大房所傳之四代孫之A、B、C、D同為同房。
二、同柱:六代之大房、二房與五代之大房二房,可追溯三代、四代先祖之子孫為「同柱」。
三、同房頭內:二代大房之子孫,至五代、六代之後,互稱為「同房頭內」
四、親堂:高祖所傳之子孫互稱親堂。
五、同宗:同姓、同祖所傳之子孫(或確認為同骨)之互稱。
六、堂:稱尊長在世為在堂。亦即:如父之兄弟之子;因祖父、母在堂,彼此為堂兄弟,一但因共尊 親屬已過世而分支者,即以從、二從、三從而區分親等。而這樣的用詞在於表示親等,通常;五代以內兄弟,大多數以「叔伯」稱之。


註:

 一、呼稱:「叫」、「問」人時使用,所稱「叫」;即呼請,所謂「問」;即請安。例:弟弟呼「叫」;「阿兄有人找您」。弟弟「問」;「阿兄吃飯沒」。
二、表一所列之呼稱為台語,通常;對長輩、同輩用呼稱,晚輩直呼其名、字。
三、稱謂:彼此關係的形容詞,即()中之關係介紹,如(侄媳婦);「這阮大兄的媳婦」。「叔伯」、「表」,台語呼稱時不使用,例:「叔伯阿伯」在呼稱時亦尊稱為「阿伯」或加名諱如;「鳥來伯」。
四 、在傳統上;「呼稱」的彼此關係,也是一種自稱用詞如;「我是伊外甥」。但在現實生活裡「我」的自稱常被誤用,最常聽到的是「我是XX公司王先生」,先生是一種尊稱,自己稱自己為先生並不適當。但是如「阿公」對孫子自稱;「我是阿公」,是正確用法。
註:姐妹雙方對其子女之稱,謂從子、從女(不是外姪),但台語多數慣用姪子。註:1.上表所列多數為稱謂並非呼稱,例:「丈人、丈姆」,呼稱為爸爸、媽媽(通常跟著妻子呼稱),「妻舅」如年長於妻者呼稱大兄,年少者直呼其名。
2.妻姨丈即「連襟」;亦即一般所稱之「大小仙」,稱姐夫,妻姨年少於妻者直呼其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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