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許再早五秒鐘,阿華會在生命中留下一絲遺憾,但也許也因她對媽媽的那份真心,老天爺不忍心讓她的生命中留下這份缺口。
那天;在新店慈濟醫院的安寧病房,全家隨侍在隬留中的媽媽身旁,已過了十幾個小時。早上八點多,阿華跟我說要先回家看一下,此時,大姊跟我說:「青山,阿母的嘴一直吐痰」,我因親眼見過祖母吐出最後一口氣,心知可能是最後關頭了,要阿華稍等一下。就因這一步之差,阿華;一位現代女性,在我眼中卻是最守傳統婦德的媳婦,我相信她自己也慶幸能親眼為婆婆送終。
安靈完成,我要大姊、小妹、小弟一起回家商量後事,小弟未婚,大姊與小妹對於媽媽的後事,基本上都尊重我的決定。之所以要他們一起回家,只是依照習俗及要分「手尾錢」給他們,在分手尾錢時,阿華主動提出:「人家說媳婦也要分一份」,我們兄弟姐妹沒有異議,阿華分到了媽媽最大的一份手尾錢。我們兄弟姐妹都知道;媽媽曾在爸爸他們分阿嬤的手尾錢時,半開玩笑的抱怨說:「真不公平,我這做得最累的媳婦,卻一元都沒分到」。手尾錢其實沒幾個錢,只是一個象徵,但阿華要的應該,也心安理得,相信媽媽在天有靈也不會反對(其實那些錢也都是阿華準備的)。
阿華嫁給我二十年了,在我的印象當中,她不曾跟公婆頂過一次嘴,不管這二十年來夫妻之間發生任何事情,他對侍奉公婆一事,始終如一。也許人與人之間真是一種緣份,未過門前,阿華是某化妝品專櫃的美容師,就是那種你一進去百貨公司,那種穿著制服,帶著一號表情的那種,更重要的是她給我爸媽的第一印象是;很有福氣的樣子。第一次到我家,爸媽準備了家裡專門待客的紅蟳,誰知山上長大的阿華吃完整隻紅蟳之後,卻發現對海鮮過敏。但過後每到我家做客,仍然照吃不誤,我問她:「妳會過敏,還敢吃?」阿華回說:「以後還有更多機會吃,現在慢慢練」。
在台灣這樣的社會,「做親晟」的雙方如果在各方面相差太大,有時對新人已埋下一些齟齬的基因,所以我一直相信婚姻應該「門當戶對」。幸運的我們兩家也算是門當戶對,他爸爸好客、愛喝酒;我爸爸也好客、愛喝酒,剛好一對。在南部的兩位親家,不必靠小孩的關係才往來,平常私底下自行聯絡往來親熱,不必搞「做親晟」那些假禮數。
我一直在為一些婆媳不和的事感到不解,當然不排除會有一些「難搞」的公婆,阿華有幸;我爸爸媽媽只有疼媳婦的,並且不會「難搞」,我家也有幸;阿華在嫁到我家之前,我岳父母把她教養的很好。但無論如何,一個女人由「女兒」變成「媳婦」,由一個她生活二十幾年的娘家,到一個算是陌生的家庭,她必需有人幫助她經歷這個過程,這個角色非丈夫莫屬。
婚後,阿華跟我上台北一起打抨,那時下班總喜歡跟朋打幾圈麻將。阿華當時請調到台北的專櫃上班,有一天;阿華下班的途中「很好心」的先打電話回家,問家裡有多少人?她要買「點心」回來,你看;多賢慧啊!!只是她點心還沒到,我爸爸的電話先到,當然是一頓排頭,這很明顯是阿華去「抓」的。只是這次我並沒有因此跟她吵,我只跟她說:「我從十七歲上台北當學徒、讀書、工作,我從來就不想讓家裡的人為我操心。台北跟南部的生活習慣不同,對一些事務的看法也不同,在台北打打小麻將很平常,但南部的老人家就認定是賭博,所以有些生活的事不要都讓南部家裡知道」,只是我同時也答應阿華從此不再打麻將,二十年來;這一點我算是做到了。
我跟阿華說:「我們一年到頭都住台北,妳偶而回南部沒有幾天,再苦也要把媳婦的角色做好,你做好媳婦的本份,爸媽有面子,妳在鄰居之中也有面子,爸媽也不會讓妳吃虧」,多年來阿華都做到了。
不論在台北的生活作息是什麼習慣,鄉下人絕對看不慣年輕人睡到「日頭曬屁股」,阿華不論在家住幾天,早上一定起來做早餐,灑掃庭除。而爸爸知道阿華喜歡吃鰻魚,父親在世時;幾乎每次阿華回家都吃得到。
阿華娘家在水上鄉,我家在東石鄉,爸爸在世時,每年的寒暑假總要阿華帶著孫子,回老家住上一些時。水上有交流道,離她娘家近,但阿華一定先把小孩帶回東石老家,幫忙整理完家務等瑣碎,過幾天才回娘家看望父母,而這之前,她一定把幫我管的應付賬準備好。
父親過世之後,媽媽有較多的時間上來台北與我同住,而阿華因做小生意,所以會請媽媽幫忙買菜或也到店裡幫忙,一有空,婆媳也一起逛菜市場。有時媽媽回去南部住久一點,店理忙不過來,阿華也會打電話回去班救兵:「阿母啊,生意有夠好,緊起來救命」,媽媽也總是有求必應。相信任何一個把自己融入這個家的媳婦,做任何事都不必有太多「拿揑」的問題。阿華會擔心媽媽煩腦我手頭拮据,而把要給媽媽的買菜錢拿給我,讓我交給媽媽,不論是我給或阿華給,我媽最常回答的一句話是:「上次給的還沒用完」。(這一點倒是阿華多慮了,我家的傳統,男人不管帳)。
可惜好景不長,媽媽在這時被診斷出罹患肝癌,延醫幾年,過世前一年已無法自行南北來去。這期間,阿華可說盡到一位為人媳婦者,所應盡到的一切孝道。一次又一次的治療,有時我陪有時阿華,我沒有聽過阿華抱怨兄弟姐妹誰做多做少,也從來沒有懷疑為什麼醫藥會費總是她在出?她只關心媽媽心情好不好,當我偷偷告訴她,最後機會的「自體免役細胞」已不能做時,阿華叮嚀我趕快找機會載媽媽回去南部住兩天,她是對的;那次是媽媽最後一次對老家的回顧了。
最後一次送媽媽進急診室,我知道可能不會再有機會了,這時唯一的目的是希望媽媽走得安寧。阿華跟我說:「有人告訴我,媽的情形不可能再有奇蹟,求神也只能請求神明慈悲,讓媽走的不痛苦,但這種事,我做媳婦的人不能求」。我知道這是為人媳婦者的分寸與關心,所以她成為我家的連絡中心。回去東石處理媽媽的後事,其中媽媽在郵局的存款須有「密碼」才領能,沒想到阿華一猜就中,鄰居問阿華那會知道密碼,阿華回答:「妳不知道我媽很疼我嗎!」
所謂但求無愧我心,豈能盡如人意,但所謂無愧「我心」,總有一些世俗評價,阿華會關心小叔什麼時候才要結婚,但也能差遣做水電的小叔:「有空來店裡幫我換日光燈」,而且比我說的有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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