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實;只要涉及到金錢的物事,他就很容易發生糾紛,只是,裝修工程因為是一種沒有客觀標準的服務性商品,所以他更容易發生糾紛。
在我從事近三十年的裝修工作裡,我用我的專業、職業道德及對事的個人堅持,我一直不讓這樣一件惱人的事情發生。只是,世無完人,我的裝修工程生涯也沒能在很完美的情形下畫下句點。我並不是已經到該退休的年齡,只是在我的人生中發生這件事,讓我對這行業灰心。事情的始末我不會在這裡講述,那真不堪回首,同樣的事情發生,你們處理的方法也不一定跟我一樣。我在那件事裡,應該要負30%的責任,但我選擇負所有責任,因為那次我是承攬一家設計公司的工程。在裝修工程發生糾紛時,有這種轉包行為,責任很難釐清,我那次虧了很多錢。
很多的後進同業,在學習這一工作最急的是學估價,而不是學設計與工程及施工管理,這才是發生裝修工程糾紛的主因。我在室內設計協會及我工作經驗中,接觸過很多的糾紛案例,也許我把他整理出來,會對大家避免糾紛的發生有幫助。
喝酒佔據我很多思考的時間,這也不是有錢賺的事,我只能慢慢的想那些過程,不過;只是把他的前因後果寫出來而已。
以下先把我想到的「形式」標寫如下;有網友表是有興趣了解,我會認真發表快一點:
一、存心倒債的設計師。
二、外行的承攬人(法院的訴訟案)。
三、死亡陷阱(台東某飯店的裝修工程發包實例)
四、倒楣的業主(一個度假村的案例)
五、真正的工程糾紛(一間婦產科診所的案例)
六、追加無度的工程糾紛形式。
七、搶標的後果(立法院、台灣省立交響樂團演奏廳)
八、工程的認知標準。
九、當七爺遇到八爺。
十、……